招聘16人8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税务局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事业单位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天津市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1.招聘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括以下人员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2024年、2025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24年1月1日至面试前(2026年5月16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面试前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等,除2026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等)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