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确保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幼儿园)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直机关幼儿园是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副处级规格,为天津市公办示范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岗(专业技术岗)4名、保健医岗(专业技术岗)1名,详见附件《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幼儿教师: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保健医: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本方案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为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专业范围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幼儿教师专业应为学前教育、教育学、心理学。保健医专业应为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在报名时已取得(2026年3月15日前),对于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报到环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持有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