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7个岗位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棠街雅观路1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高等职业教育,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工资薪酬依天津市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16人,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6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高层次人才)》(附件1)。
本方案所涉岗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为人师表,普通话标准;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工作技能;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且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专业及代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和《研究生教育科学专业目录》(2022年)。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应聘人员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