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7个岗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推动港口、产业、城市深度融合、相互支撑、整体发展,优势互补打造港产城融合示范样板区的重要要求,天津东疆港产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产城集团)由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注册资本34.36亿元。
港产城集团核心板块包括金融服务、产业服务、仓储物流,业务涵盖融资租赁、供应链贸易、航空租赁专业服务、航运租赁专业服务、中欧班列、资产管理等多领域,旨在服务东疆主导产业,为区内企业提供全链条、全周期、全方位、个性化的创新服务,助力东疆打造港产城融合发展示范样板区。
现根据发展需要,港产城集团本部及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公司 |
招聘部门及岗位 |
招聘人数 |
1 |
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业务发展部 业务经理岗 |
4 |
2 |
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金融市场部 融资经理岗 |
2 |
3 |
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风险合规部 项目评审岗 |
1 |
4 |
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财务综合部 会计及资金管理岗 |
1 |
5 |
天津东疆港产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贸易业务部 贸易业务岗 |
1 |
6 |
天津东疆港产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贸易运营部 贸易运营岗 |
1 |
7 |
天津东疆港产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仓储业务部 资产管理岗 (工程造价相关) |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育文化程度;
2、对于特别优秀的,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要求;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6、岗位具体任职条件详见《拟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合同期限和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限。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