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2人60个岗位
为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33号)文件要求,经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教师82人,纳入事业编制。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蓟州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82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天津籍退役军人。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以及2025、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①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②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天津籍退役军人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等。
注:对《2026年天津市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