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16个岗位
为满足市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含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西园道5号。
2.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北。
3.天津市水产研究所,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2号。
4.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50号。
5.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公益二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政府北2公里。
6.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A座。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农业农村事业,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专业目录大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2022年》等。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不接受以第二学历、学位和辅修专业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