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9个岗位
为满足局属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共1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
1.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主要承担国家及我市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质调查及农业地质调查工作。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2.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主要承担国家和我市环境地质调查及我市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和防治工作。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水资源单位水平评价乙级资质。
3.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主要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实验测试和科研工作,为国家建设提供测试技术服务,为环境、农业、地质、矿产、湿地、海洋、土地等自然资源提供实验测试及调查评价、土地规划等相关技术应用及研究推广服务。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是国内第一家专业从事地热资源研究、勘查、规划、开发、利用、监测、保护为一体的地热单位,也是国内唯一具有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全产业链业务的地热队伍。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主要承担地质勘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绘地理信息、生态修复等工作,具有国家级勘察类综合甲级、地质灾害评估勘查治理甲级、测绘地理信息甲级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壹级等十余项行业高等级资质。
(二)招聘单位性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毕业年份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