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7人47个岗位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西青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