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12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天津市聋人学校、视力障碍学校、第一一五中学(专门教育学校)、复兴中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聋人学校
2.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3.天津市第一一五中学(专门教育学校)
4.天津市复兴中学
(二)招聘单位性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等。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生,2024、2025年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天津市聋人学校、视力障碍学校、第一一五中学(专门教育学校)、复兴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报名年龄计算:例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