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1人1个岗位
根据《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6年度天津市部分区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2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为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者具有天津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截至2026年7月,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国境外留学须做学历、学位认证,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大专;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过非法宗教组织的;
7.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
二、报名、缴费、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具体岗位要求及招聘人数详见《天津市部分区2026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附件),考生从2026年1月12日开始,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