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4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人员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2.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志成路7号(北校区)。
3.学校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海河之滨,其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1959年成为独立建制的美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22个本科专业。学校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传统与当代结合、艺术与人文结合、艺术与科技结合”的学科发展理念。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将于2025年12月22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天津美术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修订)》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