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4人4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天津市南开中学、第一中学、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南开中学
2.天津市第一中学
3.天津市耀华中学
4.天津市新华中学
5.天津市实验中学
(二)招聘单位性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2026届应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报名年龄计算:例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等)和工作技能;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经招聘单位学科专家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认定,符合招聘单位岗位实际需求视为符合专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