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是天津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大型企业集团,业务范围涵盖公路客运、仓储物流、交通服务、资源开发、智慧交通等板块,先后荣膺天津市百强企业、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中国最具竞争力物流企业50强。交通集团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国家和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设备、物资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任务,是保障天津应急交通运输的骨干力量。交通集团应急车队先后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工人先锋号”、天津市总工会授予“天津市模范集体”等光荣称号。
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着力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经集团研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总法律顾问。
一、选聘职位
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任职资格条件
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拔标准,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精通企业法律事务、合规管理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敢于坚持原则,具有斗争精神,勇于担当。同时,还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累计10年以上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经历。
2.具有5年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管理相应部门副职以上任职经历。
3.现任央企一级子企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管国有企业以及规模相当的其他大型企业总部法务相关部门正职(含相当职务)3年及以上;未满3年的应当在同一层级正职和副职岗位(含相当职务)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法律专业资格。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