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8人12个岗位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二〇二六年人事代理制岗位招聘计划》。本次招聘计划包括院本部和滨海医院两个院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后无法修改岗位。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计划,慎重选择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医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是否属于可报考专业范围;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二〇二六年人事代理制岗位招聘计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