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7人25个岗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成立于1965年2月,立足消防救援战略研究所定位,是专职从事消防救援科学研究及相关科技服务的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伴随着新中国消防事业走过近60个春秋,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人才密集、研究领域宽广、创新环境优越、综合实力雄厚的国际化大型综合性消防科研机构。天津所是我国消防界唯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SC6(泡沫、干粉灭火剂及其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也是国际消防研究所所长论坛(FORUM)成员单位,还是“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与公共建筑火灾防控技术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消防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全国消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第八、第十一分技术委员会”和我国消防领域唯一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消防科学与技术》编辑部等机构的依托单位,拥有天津市挂牌成立的应急消防教育实训科普基地。
建所至今,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800余项,荣获各级别科研荣誉奖励400余项;现行有效的国家消防标准规范中,由我所主编并承担日常管理的占比近50%。所内科技人才积淀深厚,现有职工302人,高级职称111人,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比例近80%。所内19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4名专家享受公安部部级津贴,9名专家享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称号。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2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面向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25个岗位,计划招聘27人,其中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25人,面向社会人员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事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6.国(境)外留学生应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2年内无入职或社保缴纳经历;
7.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24时,应聘人员可登陆智联招聘线上平台(网址:https://xiaoyuan.zhaopin.com/company/KA0855925284D90000006000)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提前准备个人简历、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最高学历期间学习成绩单、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PDF扫描件以便上传附件。
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招聘(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岗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应聘仅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通过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业务素养等,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心理测试随笔试同步开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重要参考因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面试。面试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
面试由我所自行组织,面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取个人答辩(应聘人员PPT陈述和面试考官组提问相结合)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70%确定;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面试前在我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告载明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体检、考察入围的原则和比例等事项。
5.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6.公示。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邮箱或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咨询电话:022-23387278(李老师);
监督电话:022-23852352(杜老师);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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