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坐落于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北省第二批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河北水利土木学校,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25年,经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评价专家委员会审议,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拟公开选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20名,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