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3人
为满足我县社区工作人才需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基层治理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标准,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下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服务意识,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掌握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知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具有保定市户籍(不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8月6日至2007年8月5日期间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非全日制)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或有关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
2.组织、参与非法信访活动或本人存在无理上访行为的。
3.本人曾参与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的。
4.因各种原因不能将人事关系或档案转入管理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报考资格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当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
当社区工作者C岗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2:1时,核减C岗名额,并相应增加A岗与B岗名额。若核减数为偶数,则A、B两岗平均分配增加名额;若核减数为奇数,则在平均分配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额外增加1个名额。
(一)公告发布
1.2025年8月2日至4日通过涞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报名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2.报名网站:http://110.249.192.194:94
3.重要提示: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本次招聘的各环节通知均以公告形式在报名网站发布。因报考者未及时查阅公告导致未能按时参加后续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至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务费100元/人。
2.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2025年8月9日17:30;
审核截止:2025年8月10日12:00;
缴费截止:2025年8月10日17:00。
报名最后2日可能出现网络拥堵,建议报考人员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错锋报名。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并上传以下电子版证明资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对应格式原件的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2025应届毕业生因升学迁出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及原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考C岗的人员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注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5)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蓝底或红底照片。
(6)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政策及岗位要求,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必须履行《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网站招聘公告附件查看),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实者,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3)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信息提交审核并通过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4)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提交信息后进入审核状态。审核结果一般于提交后24小时内反馈。
“审核通过”:信息锁定,进入缴费环节,不可修改;
“审核未过”:可按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后重新提交审核;
“审核驳回”: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应聘资格。
缴费成功后,请再次登录系统确认报名及缴费状态。考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5)重要提示:务必牢记注册账号、密码及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等关键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及账号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被盗用或篡改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2025年8月14日上午9:00之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或彩色均可)。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等,合并为一张试卷,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4.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考生诚信承诺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特殊原因无法出示身份证者,经登记后可先行入场考试,考试结束须立即到考点办公室核验身份,否则成绩无效。
5.考生须按要求规范填涂答题卡,因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6.笔试成绩公布:2025年8月21日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7.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公告。
2.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因升学迁户的,提供高中毕业证及原户籍迁出地派出所证明;
(3)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信网有效期内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未取得认证的,须提交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认证的书面承诺;
(4)报考社区工作者C岗人员提供党员入党材料原件;
(5)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
3.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如伪造证件、填报不实信息等)或无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顺序,考生现场只报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考官7名,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入场。违反规定者取消资格。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弃权。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逗留、议论。
4.面试成绩于当天在考点外明显位置张贴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①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②复转军人;③笔试成绩高者;④学历高者。
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社会工作部、组织部和社区办负责实施。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2.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参照体检复检不合格情形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3.公示期满后由社区办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4.录用后,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自公示结束之日起,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因拟聘人员放弃或解聘出现岗位空缺,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应回避情形的,须主动回避。
2.违纪处理:对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监督机制: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其他事宜
1.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2--4527727
0312--453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