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做好我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安置工作,按照市卫健委、市编委、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石卫科教[2019]1号)文件精神,面向鹿泉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专项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共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和条件详见附件:《鹿泉区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范围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
4.2020年与鹿泉区签约的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毕业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只限报考定向单位。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卫生健康局四楼408房间。
4.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蓝底相片三张。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附件2)。鹿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事业单位资格。
(二)资格复审与档案审核
区人社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调取个人档案,对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材料。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区卫健局公示栏张贴公示7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专项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
2、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对个人提交资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鹿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