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为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男性,勤务岗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3、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退役军人等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学历要求,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户口:户口不限;
5、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6、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得低于标准体重的15%,即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纹身、无皮肤病、无吸毒史、无足疾、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以及不适合招聘岗位的高血压、高脂血症、心脏病、糖尿病、身体肥胖症等,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8、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9、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因违法违纪被辞退的;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3、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