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5个岗位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4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情况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备唐山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4年11月1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符合申报岗位的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1月14日至2006年11月13日之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1月14日至2006年11月13日之间出生。
3.具备申报岗位要求的学历。
4.维修工岗位有电工证的、厨师岗位有中式烹饪师证的、食堂服务员岗位有中式面点师证的在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5.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工作日咨询电话:2910705。
2.报名地点:海港区建设大厦二楼205房间。
3.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后提交。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不可更改格式);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无报告的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高中(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表”;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6)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请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二)资格审核
由社会事务局教育部门联合各招聘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四)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岗位性质,只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1.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对于不按面试时间要求参加签到、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每人不超过5分钟,分自我介绍(不超过1分钟)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总成绩。主要对应试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3.面试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所得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张贴。
4.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查询,出现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岗位选择
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优先录取规则确定,二者都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六)体检、考察、录用与公示
1.体检
由用工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考察
由用工单位按要求组织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形成考察报告向人社局备案。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录用与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公示期间放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等,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拟录人员均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诚信公司进行统一管理,试用期2个月。因食堂工作人员和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各项资金保障、支出渠道不同,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以下两种标准执行:
(一)食堂工作人员
薪酬待遇在基础工资的基础上,由学校和食堂员工协商确定,员工工资列入食堂营运成本,由学校食堂支出;各项保险、取暖费等福利性支出由开发区财政保障。
(二)其他后勤岗位工作人员
薪酬待遇及年度工资增长按照《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保障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海管字〔2023〕5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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