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0个岗位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3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河北省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管理,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学校,河北省法学教育的发源地。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占地面积1306.5亩,现有四个校区,两个培训基地,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招生专业46个,覆盖12个专业大类。目前,学院已发展为集教学、培训、学生职业素质培养与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院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3名,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7日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7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