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昌黎一中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优化人才结构,结合昌黎一中发展需求及学校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为昌黎一中公开选聘教师14名。现制定通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计划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其中:语文教师(专技)1人、数学教师(专技)3人、英语教师(专技)5人、物理教师(专技)1人、化学教师(专技)3人、现代技术教师(专技)1人。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昌黎第一中学2026年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各省师范大学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2025年、2026年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昌黎一中专项选聘教师高校范围详见附件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列入选聘高校范围中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5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3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对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2026年7月31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