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恪守高等教育职业道德;身体健 康,普通话流利,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要求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聘系统”(http://rczp.neuq.edu.cn)将 于2026年3月23日至3月31日开放,请应聘人员务必在系统开放时段内注册登录并完成网上报名。每人限 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日期截止后,学校将按照招聘岗位要求,依照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 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网上发布公告。学校以电子邮件方式(依照报名系统联系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 过人员,请密切关注。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网上报名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复审。
材料如下: 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6年非专任教师岗位申报表》由报名系统导出,须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 字并加盖公章; 2.本科及以上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3.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 学位认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及以上阶段各类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5.身份证; 6.工作经历、党员身份等证明(须加盖公章)。 现场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初步面试 学校组织对通过现场复审人员进行初步面试,结合应聘人员综合情况及学校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参 加初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超过10:1的比例推荐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学校以电子邮件方式 (依照报名系统联系方式)通知初步面试通过人员,请密切关注。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核 学校对通过初步面试推荐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综合 面试两个环节(含心理测试)。
1.笔试 笔试考核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考核合格方能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环节,学 校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参加综合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环节为考察项目,不计入 总成绩。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考核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 示无异议且思想政治表现考察、档案审核、体检未发现影响招聘资格相关问题的,由人事处正式发出入 职通知。
三、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岗位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人事代理暂行办法》(东秦校〔2020〕13号)文件 执行,上岗人员纳入人事代理管理体系。
(二)应聘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按照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报到手 续,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留服认证。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 时限内报到或无法提供办理入职所需必要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 系或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须在填报“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时如实写明,不得瞒报漏报,否 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有 效报名材料或材料内容不全、与要求不符的,学校将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 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公开招聘信息统一在“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人事处”网站发布,笔试、 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及任何考试 费用。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真伪,切勿上当受骗。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35-8051790 联系人:管老师 电子邮箱:rczp@neuq.edu.cn
| 序号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具体要求 | 工作职责 |
| 1 | 学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 职员 | 1 | 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中共党员; 2.具有法学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3.具有高校法制部门或其他类似单位法务部门相关实习或工作经历,熟悉高校办学规律及法制工作流程。 |
1.协助开展学校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及修订工作,保障校内制度体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参与学校各类民事、行政合同及对外合作协议的法律审核,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完善合同审核台账; 3.为学校各部门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办学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协助处理校内涉法纠纷、信访中的法律事宜; 4.协助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提升校内师生员工法治意识; 5.协助完成学校法制办各类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调研等工作,撰写相关法治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材料; 6.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2 | 财经处 |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3 | 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具有管理学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2.具备较强的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3.具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经验者优先。 |
1.负责学校日常会计核算相关工作; 2.负责财经政策咨询与业务指导工作; 3.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3 | 基建管理处 |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5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土木类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2.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五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
1.工程技术管理; 2.工程报审报批流程与政策研究、工程技术研究工作; 3.负责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工作的衔接与整合;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4 | 基建管理处 |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5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2.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五年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编辑能力。 |
1.标书编制; 2.投资控制; 3.工程文案;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