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部署,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市场化选聘廊坊市国资商贸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急需紧缺、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进行市场化选聘,由物流集团董事会依法依规履行聘任程序。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9月16日(含)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物流工程、经济、法律等相关专业,具有10年及以上大型物流园区、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商贸物流行业全链条运营模式,具备综合运营管理、板块统筹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具备丰富的招商引资经验,有成功引进产业项目、开展园区招商及政企合作项目落地者优先;
4.拥有良好的政府、产业客户及行业协会等资源基础,具备较强的政企沟通协调能力;
5.熟悉物流园区业务运作,具备重大项目谋划、报批建设、市场运营全流程管理经验;
6.具备优秀的经营决策、统筹管控、商务谈判、风险防控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完成营收利润、项目建设等任务目标;
7.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诚信务实、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8.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符合国有企业任职回避相关规定,无需要回避的情形。
(二)资格限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或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国企职务的。
三、选聘实施程序
此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10:00至9月18日12:00。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填写的《附件:市场化选聘物流集团副总经理报名表》(附件1)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个人1寸蓝底免冠近照电子版、相关学历和从业证明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lfsgzsmwltz@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名称备注为:岗位-姓名-电话)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统一开展资格审查,对照岗位选聘条件,核查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甄别是否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市国资委党委指导、物流集团董事会组织实施,实行分阶段递进式组织实施,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线上初次面试,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拟选择前5名应聘人员进入综合测评;第二阶段:综合测评,采用“个人资质评价+二轮面试”加权计分方式。
(四)组织考察
以选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遇有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关任职要求或本人自愿放弃应聘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讨论决定
市国资委党委根据综合测试和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拟聘人选建议,向物流集团董事会推荐提名;物流集团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审议聘任程序。
(六)任前公示
就拟聘人选的基本情况、拟任职位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新选聘岗位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物流集团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满后聘任关系和劳动合同自然解除,由董事会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或者下一任期经营目标重新履行聘任程序。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四、薪资待遇
选聘岗位具体薪酬由物流集团董事会通过对比同行业、同规模、同岗位、同类别人员的薪酬水平确定。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条件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错过招聘的,后果自负。
3.本次市场化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国资委党委会同物流集团董事会负责解释。
市国资委咨询电话:0316—2223325(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16—2223316(工作时间)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