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7人24个岗位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2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人数和条件
1.选聘人数
兴隆县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27名,各岗位选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兴隆县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了解此次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进行设置。
4.历次研究生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人社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领域、学习内容、所(拟)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等情况。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六位代码)的,学历证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但专业代码不完全一致的,视为同一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