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7人44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为满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就2026年招聘计划47名(事业编),其中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30名、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17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在秦皇岛市卫健委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j.qhd.gov.cn/ksbm/”、“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qhd.gov.cn”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告栏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项通知,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官网进行发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26日至2008年3月26日期间出生;“43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3月26日至2008年3月26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