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沧州河北梆子剧团岗位特点和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河北梆子剧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近年来,沧州河北梆子剧团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年在沧州区县及京津冀等地广大城乡演出400余场,是一支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专业演出剧团。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26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18-38周岁(1987年4月8日-2008年4月7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具有2年及以上河北梆子专业剧团工作经历。
7.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6年沧州河北梆子剧团公开选聘演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专业,可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于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根据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综合研判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其他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4月7日。需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6年4月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