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8个岗位
为深化“十万学子进邯郸”行动,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选聘博硕人才12名(职位表及各职位要求、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QS世界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资格复审环节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到公立医院的,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2026年应届生或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级)且在相关行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2026年应届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相关行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引进到一般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其中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保持一致;
5.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可参加本次博硕人才选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