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9个岗位
邯郸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公告
为深入开展“十万学子进邯郸”活动,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院人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引进博硕人才16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邯郸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需求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资格复审环节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2026年应届生或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级)且在相关行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2026年应届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相关行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上述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3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为世界大学QS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5.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其中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保持一致;
6.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