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2个岗位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身份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30名,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配合开展辅助性工作,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不限),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的优先,中共党员、优秀退役士兵优先;
3、招录年龄限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截至计算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1991年2月27日至2008年2月27日期间出生)。
4、学历: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女性警务辅助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值守夜班,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无残疾、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等,单侧裸眼视力均应在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均应在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聘用。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4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或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6、体能、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7、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者确立劳动关系。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