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河北国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某国企公司物资检测外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职业化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专业素质与综合管理能力并重原则。
二、招聘数量
15名物资检测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政治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勉敬业。
(二)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状况。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抗压能力强,能够担负繁重的工作任务。
四、招聘范围、计划与用工形式
(一)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2月25日至2008年2月24日期间出生)。以上日期含当日。
4.具有符合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二)招聘计划

(三)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用工
五、薪资待遇
薪酬标准5500-6500元/月,缴纳五险。
六、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石家庄智慧就业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从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6日。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9:00—2026年3月5日17:30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统一通过“石家庄智慧就业平台”下载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与岗位匹配的职业资格证书、各项技能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krl2018@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姓名”。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说明并根据个人情况谨慎选择报名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上传相关资料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扫描件,因信息填写失误或照片模糊、变形等个人原因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网上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6日17:30。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期间内进入个人邮箱,查询是否收到“通过资格审核”的回复邮件。
(四)面试要求
(1)面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个人简历。如有电工证、行吊证、叉车证等,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面试时间:2026年3月9日9:00
面试地点:桥西区站前街10号河北国控北楼5A层会议室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注意:以上面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有变动,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结束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3月10日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桥西区站前街10号河北国控北楼5A15
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④与岗位匹配的职业资格证书、各项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单位组织应聘人员于2026年3月12日前往石家庄市第三医院进行。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聘用人员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①面试成绩高的;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河北国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河北国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后,在“石家庄智慧就业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
1.对拟聘人选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另一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进行公示,仍然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河北国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1-87895016(工作日9:00一11:30、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