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2个岗位
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5日至2008年3月5日期间出生),岗位信息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重大疾病,无前科劣迹。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凡涉及年龄、户籍、各类证书、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3月5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本次共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名,其中18人工作内容为在所属责任区不间断巡查,发现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并上报、核查;另外2人工作内容为中心财务相关工作。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