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1个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50名,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之一,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农业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50名,以引进高水平博士为主,并兼顾急需紧缺专业和特殊领域的用人需求,采取全年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对于紧缺专业或专业业务能力突出的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