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33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大学始建于1921年,历经天津工商大学、天津工商学院、私立津沽大学、国立津沽大学、天津师范学院、天津师范大学不同时期,1960年定名为河北大学,1970年迁址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大门类。学校现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7个本科专业,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437人,其中,专任教师230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达到73.2%;拥有国家级优秀人才61人次,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257人次。学校现有本科生28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2900余人。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以及人员分类情况
1.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大学2026年拟公开选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133名,包含:专任教师(专技)110人、辅导员(专技)14人、教辅人员(专技)9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