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6人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其中任课教师34名,管理岗2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6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26日以后出生):①获得中华技能大奖;②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③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④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10名,省级一类大赛前3名);⑤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5年;⑥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选聘岗位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7.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须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