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5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曹妃甸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9名曹妃甸区纪委监委、曹妃甸区委巡察机构一级科员,具体职位详见《曹妃甸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唐山市内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符合调入机关条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上级垂直管理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优先;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且达到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6年1月(含1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除外);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7.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及法律、法规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要求的任职条件的;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提拔人员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3.选调生、县乡机关公务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等在基层或定向录用单位工作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6年1月(含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