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6 09:00-2026/1/8 16:00
缴费时间
2026/1/7 09:00-2026/1/10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4 09:00-2026/1/15 16:00
为高效推进兴隆县紧密型县域型医共体建设和保质保量完成健康河北等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实施细则》(承组通字〔2015〕75号)、《兴隆县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调配工作意见》(兴组通字〔2023〕1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面向兴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拟选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2人,具体选调岗位、选调人数、选调条件详情见附件《2025年兴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
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设置。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兴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使用差额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品行,愿意为卫生健康工作贡献力量;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兴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使用差额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
5.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性别、年龄、专业、学历等条件(见岗位条件表附件1);
6.上一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