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9人9个岗位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曲周县医院人事代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曲周县医院人事代理人员29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1月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5年1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5、本次招聘人员不限户籍;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学位及资格具体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毕业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曲周县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信息表》。
9、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10、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