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7个岗位
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1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决定采取选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25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2026年8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6年8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24日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专业,可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对于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根据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综合研判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其他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12月24日。需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5年12月24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