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2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决定采取选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医药卫生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10687人,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25个专科专业。建有省大豆营养与应用技术创新中心、省高校纳米抗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2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5个。学校拥有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个、非直属附属医院10个、教学医院8个、校外实习教学基地188个。
学校服务“健康中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立足“卫生+康养”双领域办学,办学67年来,为社会培养了10万余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对象
2026年8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6年8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四、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1月12日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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