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1人12个岗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9日至2007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临床岗位须取得医师资格证;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各类证书、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12月29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
2.岗位信息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