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1人12个岗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9日至2007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临床岗位须取得医师资格证;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各类证书、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12月29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
2.岗位信息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属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12月20日通过邢台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xtrmyy.cn/)、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xingtai.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及确认:采用邮箱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邢台市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并填写《邢台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hosphr621@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命名,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到邢台市人民医院北院区门诊五层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也可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并资格初审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不含休息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邢台市人民医院北院区门诊五楼3号会议室。
4.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资格初审材料:需提供《邢台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对应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所报岗位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发放准考证时间将在医院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
1.准考证发放。考生报名审核后,密切关注邢台市人民医院网站,请考生按网站发布通告中的规定时间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可在考点外指定位置查看。各岗位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对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对应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如:医师资格证、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邢台市人民医院官网。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公告,并及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面试现场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
4.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无以上情况人员或情况相同人员,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成绩查询
考点外指定位置张贴考试结果。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邢台市人民医院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邢台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xtrmyy.cn/)、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xingtai.gov.cn/)发布公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后,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邢台市人民医院签订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规定,邢台市人民医院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编外人员同工同酬,并缴纳“五险”(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笔(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等因素影响招聘后续工作时,将在邢台市人民医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3956621(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3956976(医院纪委)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