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0人36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沧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1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医院基本情况
沧州市中心医院是一所综合实力雄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沧州合作医院,河北医科大学沧州临床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教学医院。
三、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26年8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6年8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四、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22日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学科、专业,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根据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综合研判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