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5人3个岗位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地质大学2025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地质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3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宣化地质学校,是新中国最早设置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原地质部直属五所院校之一,1971年改办河北地质学院,1985年从宣化迁至省会石家庄办学,1996年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2016年定名为河北地质大学。学校是自然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省属重点骨干大学,获批河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45周岁(1979年12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面向服务基层服务期满人员18-38周岁(1986年12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地质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名、行政管理人员36名、辅导员19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地质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