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专门学校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有效维护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经批准,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入驻专门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采取统一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毛发检测、政审、公示和录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秩序,在考试、考察等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为永年区专门学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A岗男性15名,B岗女性5名。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邯郸市永年区户籍(报考者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永年区常住户籍的,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不良嗜好,以及其他不适合公安工作的疾病;
5.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及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学历至高中或中专;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2月1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警校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