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2个岗位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冀人社字〔2023〕178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文件,现为保定市第一中学选聘教师14名。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保定市第一中学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部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2.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重点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9日至2007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
7.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三)其他条件
应聘考生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农硕服务期,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含2026年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11月28日,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市教育局、保定市第一中学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审查、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应聘人员在发布的选聘岗位中仅限报考一个选聘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选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1)报名网址:保定市第一中学邮箱:bdyzbgs@126.com。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9日9:00至12月8日17:00。
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下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姓名+所报岗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2025年保定市第一中学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件材料。为避免下载受限,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请压缩至5M以内。
网上审查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9日、10日9:00-17:00,地点:保定市第一中学图书馆。
2.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2025年保定市第一中学选聘教师资格复审表》(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书;
(5)同版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应聘人员自行贴在报名表照片位置;
(6)有与岗位要求相应学段教师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年度考核表、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同时,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资格条件有关问题拨打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12月14日,地点:保定市第一中学(河北省保定市三丰中路39号)。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按报考岗位在现行教材中随机确定。教材版本参照《2025年保定市第一中学选聘教师面试参考教材目录》(附件4)。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按照同一岗位或相同及相近学科安排在同一组的原则,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3.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评委从异地选派专业人员担任。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得分。即时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要求相应学段教学工作时间长的、年龄小的。
5.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作为必要环节。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是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资格条件,对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市教育局、保定市第一中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报市人社、编办、财政部门办理聘用、流动、入编、增资、社会保险等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八)试用
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应聘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同时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网上报名与网上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事项咨询电话:
保定市教育局0312-5881917
保定市第一中学0312-21919880312-2111559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