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人1个岗位
为满足公安工作需要,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提高行政效能,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8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员岗位及身份
本次招聘岗位为香河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勤务辅警岗位,招聘人员身份性质为劳务派遣,不纳入正式编制。勤务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不限),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公安系统)2021年5月在县人社局备案的编外人员;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5日至2007年11月25日期间),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具有公安机关所需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4.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能值守夜班,服从工作安排,无残疾、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等,单侧裸眼视力均应在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均应在5.0以上,身高1.70米及以上,并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体重不低于50千克,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5.体能、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