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20个岗位
为满足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经三河市委、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任教师20名。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选聘工作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中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
二、选聘岗位和学历、专业、名额
公开选聘人员20名,其中财经系专任教师6名,现代服务系专任教师6名,计算机工程系专任教师1名,机电工程系专任教师2名,艺术教育系专任教师2名,公共教学部专任教师3名(详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条件:以选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为准。
3.年龄条件: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2007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低限(学位低限)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低限(学位低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本次招聘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及教育部历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制定岗位条件,在报名人员学习期间及以后,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且有据可查的,视为同一专业。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