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我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动物中心动物饲养员。
招聘名额:2人。
二、招聘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高压灭菌器)或实验动物饲养经验者优先(实验用大鼠、小鼠)。
(三)能适应密闭环境工作,可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四)无动物过敏史;能适应倒班、节假日轮岗,值夜班;吃苦耐劳,具备团队协作意识。
(五)年龄原则上不高于55周岁。
(六)入职1年内,需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高压灭菌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公示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9月16日
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河北中医药大学外聘人员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姓名”命名,发至邮箱:fanmengnan@hebcm.edu.cn。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知报考人员。
(二)考试测评、体检
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试测评。考试测评时间、地点、方式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接到考试测评通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测评。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经考试测评、体检合格的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各项均达到要求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将拟聘人选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在河北中医药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决定,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待遇
工作地点:河北中医药大学杏苑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实验动物中心。
工作内容:动物饲养、环境保洁、物品灭菌等。
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倒班工作制。
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工资待遇面议,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应规定缴纳。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311-899101531663113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