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0人1个岗位
为统筹我县交通管理力量,弥补警力不足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名县主城区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名额、资格条件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本次公开招聘主城区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男性80名,女性20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无残疾、文身、重听、色盲、口吃、无吸毒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等,热爱交警事业;
3、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2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5米及以上。体能条件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大名县户籍(或配偶为大名县户籍并在大名县居住)或生源地为大名;
6、年龄:男性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23日以前出生,含当天),25周岁及以下(1999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女性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23日以前出生,含当天),23周岁及以下(2001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者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学历可为中专(高中),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7周岁(1997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待遇
工资按照大名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意外五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由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缴纳),交警大队负责发放和缴纳。拟聘警务辅助人员与县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录用;考核合格的聘期2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签或终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拟定于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房间
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书及特殊技能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6.现场填写《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大名县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手印。
7.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8.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9.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中查询页。
10.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自考生出生日算起)。
报名材料中1.2.3.4需现场审核原件,并留下复印件。报名材料中5.6.7.8.9.10需留下原件。
2.资格审查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交警大队共同负责。
3、缴纳报名考务费
根据文件规定,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体能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测验项目为3项,满分100分,按照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1000米(800米)跑顺序进行。三项测试其中任意两项通过者视为合格记为100分,进入笔试环节,未合格者记为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男)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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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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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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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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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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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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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测试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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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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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女)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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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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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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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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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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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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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测试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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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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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2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范围或参考书目。内容分两部分:(1)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法律、人文、国情等内容;(2)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形象气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急应变等方面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汇总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总成绩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六)体检
体检参照人民警察体检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县人社局和县交警大队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考察
从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全面考察,进一步核准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八)拟聘人选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九)聘用
拟聘人员与县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聘期2年,聘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续签或终止。试用期结束前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试用期结束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招聘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程序及相关通知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通信保持随时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县人社局和县交警大队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6586125(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计划综合股)
0310-6568322(大名县交警大队)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68838(大名县交警大队纪检组)
2024年公开招聘主城区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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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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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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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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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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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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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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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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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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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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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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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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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证或特殊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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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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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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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和
工
作
经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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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信
保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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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以上所填写信息及提供资料真实、准确,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签字(手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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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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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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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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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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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此表电脑录入后打印或用蓝黑水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毕业后依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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