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9人11个岗位
为加强石家庄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24〕2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6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69名,招聘岗位为乡镇卫生院,工作地点为乡镇卫生院下设或纳入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8日至2006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55元。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12月18日9:00至12月24日17:00
缴费时间:12月18日9:00至12月25日12:00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55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12月26日9:00至17:00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市场6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1个科目,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是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时事、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
2.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12月31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3.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一并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招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另行安排加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一岗位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而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聘用管理。公示期满聘用的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聘用后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且须在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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